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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党风廉政教育之以案明纪(十一)洞庭湖区下塞湖非法矮围问题调查

发布时间:2024-10-07 03:00:14来源:刀锋电竞网页版 作者:刀锋电竞平台

  下塞湖位于南洞庭湖腹地,地跨湖南湘阴、沅江两地,东、南、北三面均为河道,涨水为湖、退水为洲,是重要的湿地生态保护区。

  然而,在长达十余年的时间里,私营业主夏顺安通过违规承包并非法修建矮围将下塞湖占为己有,从事非法捕捞养殖、盗采砂石等活动,严重影响行洪、破坏洞庭湖生态。

  下塞湖矮围问题曝光后,湖南省委格外的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案发地党委和政府对下塞湖矮围进行整治。省委书记杜家毫作出批示,责成省纪委监委开展调查并严肃问责。6月3日至20日,矮围及节制闸得以全部拆除。

  9月12日,湖南省委公布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25个单位的62名国家公职人员受到严肃问责,另有11人接受组织审查和监察调查。自此,下塞湖矮围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陆续浮出水面。

  在下塞湖沅江部分所属的漉湖芦苇场乃至沅江市,“夏老四”的知名度远大于其本名夏顺安。在很多人眼里,“夏老四”是不折不扣的漉湖一霸。

  1959年出生的“夏老四”曾在漉湖芦苇场务工。2001年以来,他以生产和销售芦苇的名义,先后多次与湘阴县湖洲管委会和沅江市漉湖芦苇场签订合同,在下塞湖开沟挖渠,筑围修路,经营芦苇。

  2008年,看到芦苇生产效益下滑,“夏老四”便设想通过修建矮围将下塞湖湖洲围起来进行非法捕捞和养殖。2008年6月和2010年4月,“夏老四”分别与两地湖洲管理部门违规续签长期承包合同,非法围垦湖洲、河道,擅自修建矮围,从事非法捕捞养殖、盗采砂石等活动。从2011年开始,大规模加高、加宽和加固矮围,并修建3个钢筋混凝土节制闸。2014年,矮围建成,以2.77万亩的圈地面积成为洞庭湖最大的矮围。

  修筑和使用矮围的过程,也是“夏老四”不断攫取暴利的过程。以捕鱼为例,只需在涨水时开闸、退水时关闸,洞庭湖的鱼便成了矮围内的私产。

  “他在采取这个办法之前,每年捕捞收入不到20万元,里面还有他自己投入的鱼苗。矮围建成后,每年收入高达几百万元,且捕捞的都是洞庭湖的自然鱼,能够说是灭绝性捕捞。”湖南省纪委监委调查人员告诉记者。

  比非法捕捞更为暴利的,是在矮围附近盗采砂石。据调查人员估算,按照当时的市场价,一条采砂船开工不超过12个小时就能获利十余万元,堪称“夏老四”最重要的生财之道。不仅如此,“夏老四”还组建了“护堤队”,对闯入地盘的其他盗采船只按每日一万元的标准收取“保护费”。

  “夏老四”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早已引起当地群众愤慨。漉湖芦苇场一名退休人员曾向益阳市领导举报“夏老四”围垦另一处湿地及相关干部不作为问题,当沅江市纪委监委介入调查时,举报人甚至担心“是‘夏老四’派来的人”。

  出人意料的是,作为漉湖一霸的“夏老四”竟然在2007年、2008年和2012年先后当选沅江市、益阳市乃至湖南省人大代表,还于2010年获评湖南省劳动模范。益阳市、沅江市多名领导干部亦与其关系匪浅。

  今年6月3日,“夏老四”因涉嫌贷款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下塞湖矮围问题终于倒下了第一块多米诺骨牌。

  据湖南省委通报,下塞湖矮围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除相关职能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履职不力外,一个重要缘由是少数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失职渎职,为夏顺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益阳市委副秘书长、时任沅江市委书记邓宗祥,便是其中典型。

  资料显示,邓宗祥于2007年11月至2010年12月担任沅江市市长,2010年12月至2016年7月担任沅江市委书记,后又调任益阳市委副秘书长。从时间上看,下塞湖矮围正是在其主政沅江期间逐步修建完成。

  据邓宗祥交代,自2009年以来,几乎每年春节夏顺安都会来家中拜年,所送礼金从2009年的5000元逐步涨到去年春节的4万元,今年春节期间还送了2万元。在2011年和2012年中秋节,以及邓宗祥父亲、岳父去世时,夏顺安也都有所“表示”,金额从1万元到2万元不等。此外,在2008年至2016年益阳市人大会议期间,邓宗祥还先后7次收受夏顺安红包,每次5000元。

  对邓宗祥的围猎,为夏顺安带来了不菲的回报。据湖南省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主任易忠民介绍,邓宗祥早在2013年就去过下塞湖,也见到了矮围,但并未作出处理。市委书记的纵容默许,令夏顺安愈发得意忘形,也在当地起到了不良的导向作用。

  更为恶劣的是,邓宗祥还利用职权为夏顺安当选省、市人大代表提供帮助。益阳市畜牧水产局原局长傅建平收受夏顺安贿赂,也为其当选省人大代表提供便利。

  既有市领导关照,又有省人大代表这块金字招牌,夏顺安非法矮围愈发“固若金汤”。据湖南省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刘孙科介绍,夏顺安多次利用省人大代表身份为矮围提供保护,甚至威胁执法部门:“我是有地方说话的。”

  如今,随着矮围的拆除和夏顺安的落网,邓宗祥、傅建平等“保护伞”也相继被采取留置措施。

  “下塞湖矮围是非法的,且主要是在我的任期内建成的,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邓宗祥在自述材料中写道。

  夏顺安的诸多“保护伞”中,沅江市漉湖芦苇场和湘阴县湖洲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职级虽然不高,却扮演着重要角色。

  记者调取夏顺安与漉湖芦苇场签订的多份合同发现,2010年以前主要为“苇山承包经营合同”,承包内容均为芦苇经营且期限不超过一年;2010年则成了“湖洲租赁承包合同”,明确将1.74万亩的下塞湖洲块租赁承包给夏顺安经营,承包期限从2010年到2020年;2011年1月,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又将承包期限延长至2040年。

  “以前的合同,尽管没起到太大约束作用,但都规定了禁止工程建设等条款。从2010年起,取消了禁止性条款,完全站在夏顺安的角度拟定合同内容,2011年又在此基础上延长了20年。可以说,相关负责人不但不履职,还滥用职权,与夏顺安同流合污。”调查人员告诉记者。

  除合同问题外,两地湖洲管理部门作为“甲方”和最直接的监管者,长期以来对夏顺安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视而不见,多人与其结成利益共同体。

  目前,漉湖芦苇场三任党委书记王正良、曹文举、冷世辉及原场长蒯建红,湘阴县湖洲管理委员会两任总经理杨立华、汪介凡,均被采取留置措施。而王正良、杨立华正是收受贿赂后违规与夏顺安签订长期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不仅如此,据湖南省纪委监委调查,沅江和湘阴两地有关畜牧水产、水利、公安、砂石管理等单位多名领导干部多次收受夏顺安的红包礼品甚至贿赂。因下塞湖矮围问题,沅江市畜牧水产局还多次向上级畜牧水产部门领导干部送红包礼品。

  更有甚者,在收受夏顺安贿赂后,违规出具了“下塞湖围湖养殖没影响行洪,符合有关政策”的证明,为夏顺安阻扰执法提供了“挡箭牌”。

  2012年8月14日,夏顺安找到时任沅江市水利局局长胡经纬,请其帮忙出具不影响行洪证明,以便办理下塞湖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胡经纬随即吩咐另一名局领导办理。凭借此证明,夏顺安不仅成功贷款上千万元,还多次阻扰沅江、湘阴有关部门执法。

  “胡经纬介绍夏顺安给我,说市里领导很关注他的发展,叫我把这个事办一下。”经办人说,胡经纬在担任局长期间,从未安排部署水事执法部门对下塞湖修建矮围行为进行查处,漉湖水管站也从未向水政监察执法大队报告过下塞湖的水事违法问题。

  事实上,早在2012年初,胡经纬便在调研时发现了下塞湖矮围问题。据他描述,当时已基本建成,规模很大,是很明显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但考虑到拆除难度大,没有气魄制止,就什么也没有做。

  然而,调查发现,胡经纬不仅收受夏顺安贿赂,自己也忙于经商办企业,甚至在洞庭湖违规经营矮围、种植欧美黑杨,是典型的“靠水吃水”。

  “邓宗祥也好,胡经纬也罢,凡是在里面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收受财物的,不管涉及谁,一律从重处理。这是省委、省纪委监委的鲜明态度。”湖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这里是赤磊洪道南侧与茶盘洲镇防洪大堤东侧交汇处。临近枯水期,土黄色的洲块露出湖面,如岛屿一般,在视野范围内绵延而去。

  夏顺安修筑的北闸已于去年炸毁,数米高的矮围也于数月前在100多台推土机的努力下重归泥沙。洲块上,零星的 牛粪和推土机留下的履带印,成为关于矮围的最后记忆。

  十多年未能解决的顽疾,最终只用十几天便得以铲除。颇具讽刺意味的对比,暴露出的是很长一个时期监管层层失守、责任虚化空转,以及充斥其中的、官僚主义。

  在参与调查的湖南省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正处级纪检监察员刘高看来,此前其实有很多次机会解决矮围问题,但都没把握住。

  “尤其是2014年省国土资源厅通过遥感卫星发现下塞湖非法矮围后,省委、省政府多次部署开展专项整治,2016年省政府还组织并且开展了河湖围网养殖清理等五大专项行动,2017年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甚至下达了《清障令》,但相关方面的拆除工作均未达到一定的要求。”刘高说,如果哪一次行动动真格了,真正把省委、省政府的整治要求落到实处,也不可能会出现这样的局面。

  省委、省政府三令五申下,省直相关职能部门、案发地党委和政府究竟在做什么呢?

  据湖南省委通报,相关责任主体表态多、行动少、落实差,、官僚主义问题突出。有的敷衍应付,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满足于“轮流圈阅”“层层转发”“安排部署”;有的热衷于与下属单位签订“责任状”,转移责任主体,层层推卸责任。

  以湘阴为例,2014年7月至2017年12月,湘阴县委、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25次召开涉及下塞湖矮围整治的会议;2016年3月至2017年4月,下发整治文件7个,在收到《清障令》之前,拆除工作一直未动。

  记者发现,有的责任主体即使“以文件落实文件”也不积极。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于2014年7月29日下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益阳市政府直到当年9月18日才进行转发,也未按省政府部署将整治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范围。

  随着文件的层层转发,责任也被逐级下移。以沅江为例,2016年3月,沅江市出台《拆除洞庭湖矮围网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擅自将下塞湖矮围整治行动责任主体由市政府变更为漉湖芦苇场。沅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执行省防指《清障令》不到位,通过向漉湖芦苇场防汛抗旱指挥所下发《关于拆除下塞湖矮围、水闸等阻水建筑物的通知》转移责任,也未曾跟踪督促。

  “相关省直部门和市县的领导去现场看了多次,表态坚决,但就是执行不到位。就拿《清障令》来说,本身就具有强制执行力,但最后转到了漉湖芦苇场的防汛抗旱指挥所,单靠他们怎会是拆得掉?”调查人员说。

  在湖南省委的问责通报中,省畜牧水产局首先被“点名”,时任党组书记、局长与两名现任党组成员、副局长均受到较重的党纪政务处分。

  在2014年和2016年相关整治行动中,作为牵头单位的省畜牧水产局不仅履行牵头职责不力,未召集参与单位专门研究部署专项行动、做好督查督办,还擅自下发通知,将拆除标准由省政府要求的“彻底清除”降低为“以矮围最低方位的闸口为中心向两边延伸,拆除泥堤总长度不少于20%”。这也随即成为该局进行验收、给予奖补资金的标准。

  “省畜牧水产局仅站在渔业养殖的角度,认为拆掉20%后不影响鱼类洄游就可以了,未从生态环保大局考虑,也未征求林业、水利等其他部门意见。”调查人员告诉记者。

  然而,即便降低了拆除标准,实际执行中也未能“达标”,尤其是很难做到“以闸口为中心”进行拆除。有关问题也因检查验收流于形式、走过场得以掩盖。

  调查发现,2017年1月,省畜牧水产局组织对下塞湖矮围拆除工作验收,在明知节制闸没有被拆除且拆除泥堤位置不符合验收标准情况下,给予验收合格。

  不仅如此,2017年10月,在全省洞庭湖矮围网围专项整治行动所涉10个单位的奖补资金分配中,省畜牧水产局明知沅江市拆除不达标,还为其单列提前达成目标奖励资金。

  牵头单位不作为、乱作为,作为省级配合单位的省水利厅、省林业厅同样存在问题。

  据调查,省水利厅督查督办不到位,对沅江市、湘阴县上报情况未认真审查把关,未指出其中明显未落实《清障令》要求的问题。省林业厅对非法修建矮围破坏湿地行为未组织查处,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流于形式,甚至在向原国家林业局的报告中谎称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开展专项行动。

  目前,三家省直部门已有9人被问责。在释放动真碰硬、严肃问责强烈信号的同时,也难免令人深思:对于下塞湖矮围整治,为何多家拥有执法权、肩负监管责任的单位都没能负起责任?除不担当不履职这个根本原因外,是否也存在多头管理、“九龙治水”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在下塞湖矮围整治过程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问题相当严重,个别单位甚至通过伪造公文来应付检查验收。

  2015年5月,在接受上级单位检查时,沅江市畜牧水产局提供了一份名为《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江市矮围网围违法违规捕捞养殖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从所列文号看,系“沅政办发”2014年第58号文。今年6月,经湖南省纪委监委调查,该文件系沅江市畜牧水产局伪造。

  据了解,沅江市政府办2014年“沅政办发”文号只到23号,并不存在所谓的“58号文”。更为离谱的是,省政府于2014年7月29日对专项整治行动作出部署,而“58号文”早在当年6月28日就印发了相关实施方案。

  对此,沅江市畜牧水产局原局长冯正军承认,“58号文”系其安排工作人员制作的虚假文件,公章也是“扫描”出来的,用来应对上级检查。沅江市政府当时并未制定拆除矮围的工作方案,该局也没有针对矮围提出或制定有明确的目的性的措施。

  如果说伪造公文尚属个案,虚报数据则较为普遍。经湖南省纪委监委缜密调查,有关问题均被“翻”了出来。

  2016年12月,在下塞湖矮围拆除工作验收中,湘阴县政府直接将沅江市的拆除情况填写在湘阴县的验收明细表上,上报岳阳市畜牧水产局并通过验收。湘阴县水产局亦在明知下塞湖矮围没有拆除的情况下,向省、市畜牧水产局检查验收组报送书面自查报告谎称“已全部拆除”。

  2017年1月20日,岳阳市政府以夏顺安在沅江市政府督促下自行拆除沅江境内矮围2100米为依据,虚报数据,向省政府回复“我市湘阴县与益阳沅江市开展联合行动,对该矮围共计拆除堤长2800米,已达到功能性摧毁目的”。

  益阳市畜牧水产局同样如此,不仅对矮围网围拆除的现场验收数量不到规定数量一半,且明知沅江市未达成目标,仍向省局和市政府报告“完成总任务100%”。

  “下塞湖矮围暴露出的问题,究其原因,是政治站位不高、环保意识不强、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从根本上讲是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针对这些沉疴宿疾,省委以坚决态度,采取有力措施,动了真格,彰显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护卫绿水青山的决心,也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提供了保障。”湖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湖南省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主任易忠民介绍,目前,关于下塞湖矮围的问责工作暂时告一段落,对十余名留置对象的调查仍在进行。针对暴露出的沅江政治生态问题,“将在结案后召开现场会,向沅江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领导干部通报案情、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