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12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为 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微生物污染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发布时间:2025-02-06 12:52:28来源:刀锋电竞网页版 作者:刀锋电竞平台为保障市场在售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2024年以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将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作为监督抽检的重点。在2024年11月和12月,共对上述产品开展8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检结果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比如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如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酸价(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信息来看,在11月和12月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涉及企业主要分布在该省淮安市、苏州市、宿迁市、南京市等地。目前,该局已要求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做出详细的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从具体抽检情况去看,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局11月1日发布的第2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有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具体为:标称金湖全家福玲珑便利店售卖的椒盐五香花生(炒货),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1月8日,在该局发布的第2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有两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具体为:标称灌云县铭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太仓市高新区百老惠生鲜超市售卖的多彩花生,标称江阴市长泾小不点食品加工厂生产、江苏客易购超市有限公司胥口文胥坊店售卖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1月22日,在该局发布的第2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有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具体为:标称常熟市兴达食品厂生产、昆山市锦溪镇优利惠超市售卖的大吃货五香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1月29日,在该局发布的第3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有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具体为:标称江苏亿口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江苏亿口佳食品有限公司售卖的本色开心果(分装),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启东市高鑫炒货厂生产、南通久润超市有限公司售卖的蟹黄味豆瓣,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睢宁鑫口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王继良百货超市售卖的花生米(油炸类)(香辣),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2月6日,在该局发布的第3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有两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具体为:标称徐州进盛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惠山区堰桥尚品玛特百货超市售卖的水煮五香(炒货食品),标称无锡市佳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太仓市高新区百老惠生鲜超市售卖的鱼皮花生(裹衣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2月20日,在该局发布的第3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有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具体为:标称睢宁鑫口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王继良百货超市售卖的花生米(油炸类)(原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2月27日,在该局发布的第3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有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具体为:标称东海县老乡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沃尔玛(江苏)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南京赛虹桥分店售卖的黄金豆(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正常情况下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肠胃不适、腹泻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还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酸价,又称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酸价(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也可能是生产的基本工艺不达标,还可能与产品储藏条件不当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食品及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中检出大肠菌群,会存在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餐(饮)具中大肠菌群应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产品消毒方式不符合标准要求,清洗消毒不彻底未达到消毒灭菌效果,也有一定的可能是产品经消毒后存放条件不当或操作不规范,被二次污染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