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具细节备注栏填写一同来看吧
发布时间:2024-12-29 12:10:42来源:刀锋电竞网页版 作者:刀锋电竞平台小编,客户说我开具的发票不合规,需求退回重开?哪里有问题,能给我讲讲吗?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二条规矩:
企业获得私自印制、假造、变造、报废、开票方不合法获得、虚开、填写不标准等不符合相关规矩的发票(简称“不合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为了防止开具不合规发票,小编梳理了容易产生过错的五种景象,一同看一下吧!
一切单位和从事出产、运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产品、承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运营活动付出金钱,应当向收款方获得发票。获得发票时,不可以要求改变品名和金额。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二条:出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依照实践出售状况照实开具,不得依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践买卖不符的内容。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不再运用货品运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第一条规矩: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供给货品运送服务,运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抵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送货品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办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矩:
供给修建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许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修建服务产生地县(市、区)称号及项目称号。
租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许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具体地址。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许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是,经过新体系中差额纳税开票功用,录入含税出售额(或含税评价额)和扣除额,体系主动核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主动打印“差额纳税”字样。
此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矩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第五条规矩:
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承受修建安装服务获得的增值税发票,应依规矩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修建服务产生地县(市、区)称号及项目称号,不然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稳妥组织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文件规矩:
稳妥组织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稳妥单号、税款所属期(具体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算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交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据。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文件规矩
特约商户收到付出组织结算的出售款时,应向付出组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展开互联网物流渠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告诉》(税总函[2017]579号)
试点规模互联网物流渠道企业运用自有专用发票开票体系,依照3%的征收率代开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备注栏注明会员的纳税人称号和一致社会信誉代码(或税务登记证号码或组织组织代码)。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不再运用货品运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99号)铁路运送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需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
备注栏信息:稳妥单号、税款所属期(具体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算计等
事务类型:税务机关为跨县(市、区)供给不动产运营租借服务、修建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
备注栏信息:出售或租借不动产纳税人的称号、纳税人识别号(或许组织组织代码)、不动产的具体地址;并注明“核定计税价格,实践成交含税金额×××元”
提示我们,假如收到以上类型的发票,一定要核对备注栏哦,未依规矩填写备注栏信息的增值税发票,将不能作为有用的扣除凭据哦!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办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经过增值税发票办理新体系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产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主动显现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品或应税劳务、服务称号”或“项目”栏次中。包括简称的《产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见附件。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办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第一条:
一切成品油发票均须经过增值税发票办理新体系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开具成品油发票时,应恪守以下规矩:
2.发票“单位”栏应挑选“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
3.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产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出售折让等景象的,应按规矩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原因触及出售数量的,应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填写相应数量,出售折让的不填写数量。
4.成品油经销企业某一产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可开具成品油发票的总量,应不大于所获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对应的同一产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