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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八政规〔2025〕1号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八步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扶持政策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7 01:16:39来源:刀锋电竞网页版 作者:刀锋电竞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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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八政规〔2025〕1号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八步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扶持政策 实施方案的通知

  贺八政规〔2025〕1号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八步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扶持政策 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将《2025年八步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为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贺州市及八步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根据《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贺州市香芋全产业链和万亩设施蔬菜发展扶持政策指导意见(2025-2026年)的通知》(贺政规〔2025〕1号)和贺州市关于发展六堡茶产业等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统筹谋划。聚焦我区农业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品牌等全产业链发展的关键环节,统一规划、分类指导、科学布局,推动全区农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带动农民持续增收。

  支持关键环节。支持八步区农业全产业链建设,重点扶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生产技术培养和训练、产品贮藏加工、产销对接、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环节。

  资金统筹使用。统筹整合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和吸引社会及工商资本投入,集中扶持建设一批能够推动八步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高水平发展的重点项目,实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

  一是香芋种植培养面积达到5.5万亩以上,鲜芋产量达10万吨以上;二是在有条件的乡镇各建设1个以上(含)设施蔬菜示范基地,新(扩)建蔬菜大棚面积1000亩;三是新种植茶叶2000亩以上。

  从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合涉农资金等统筹安排。对已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产业项目不予重复扶持。

  鼓励和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采取自主经营、合作经营等方式,实施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项目,稳步壮大八步农业产业,逐步的提升集体经济收入。

  主要包括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培育或采用优良品种、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实施乡村旅游项目、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延伸产业链条、实施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发展等。

  具体补助标准详见附件2《2025年八步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扶持政策补助标准》。

  项目实施严格按照①申请→②审批、入库→③实施→④验收→⑤公示→⑥资金拨付等流程,详细情况如下:

  扶持对象根据生产计划,在项目未实施前,提出项目申请,填报附件3《八步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扶持项目实施申请表》,同时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工程设计规划、建设资金预算等材料,上报到项目所在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统一报到区业务主管部门。

  区业务主管部门对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结合实际对合乎条件的项目进行批复,通过审批的项目应及时入库。

  实施主体对审批后的项目按建设内容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在完成实施后及时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验收申请。

  品种培优类、露地种植节水灌溉(地膜、滴灌、喷灌)、水源设施(机打水井)类项目由乡镇(街道)统一验收,区级随机抽查真实性,然后报区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电源设施、加工类、冷藏保鲜类、品牌建设类、设施建设类项目由乡镇(街道)和区级联合验收。

  区项目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在区镇村三级进行公示(可同步进行),公示内容有经验收合格的补助对象姓名、项目名称、规模、补助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其中村、镇两级在本地的公示栏进行公示,区级在八步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要拍照(截图)保存。对于公示期内群众反映有异议的项目,区项目主管部门督促辖区核实整改。

  对验收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复核相关材料合格后,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做计划送区财政局,由区项目主管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资金拨付到各扶持对象账户。区项目主管部门保留请款材料复印件(含相关电子版)作为记账凭证。

  建设好的设施项目,实施主体必须认真经营,起好示范带头作用,不能出现“撂荒空棚”等闲置现象,项目主管部门做好监管跟踪。村集体项目可以自主经营,也可以出租给其他经营主体(农户),并签订租赁协议。

  经营主体要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且带动方式不能单一,并取得实际成效。可通过土地流转、订单合作、农产品收购、务工就业、入股分红等方式,带动农户增加收入。

  (一)提早谋划落实。区业务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抓住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加大产业高质量发展投入的政策机遇,加强八步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项目谋划,确保项目早实施、早见效,带动农户持续增收。

  (二)加强政策宣传。充分的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网站、微信等多种类型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八步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加强资金保障。充分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以及社会帮扶资金等。

  (四)建立完善项目库。区项目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八步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高水平发展扶持项目库,及时列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要从项目库中选择,且符合有关文件要求。

  (五)强化监督指导。扶持对象对申报材料、实施项目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行为的,按规定取消奖补资格、追回财政资金。各级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国家资金损失的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六)强化督查考核。把推动八步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扶持项目作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全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重点考核政策落实、措施落实、工作落实等情况。同时,建立资金使用绩效考评制度,对扶持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科学评价验收,并采取对应的奖惩措施。

  本方案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2025年12月31日止。《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八步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扶持政策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贺八政规〔2024〕3号)同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