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酸奶”追寻:民权县商场监督管理局对“东致一罐酸奶”发动核对
发布时间:2025-05-09 03:10:34来源:刀锋电竞网页版 作者:刀锋电竞平台新京报讯(首席记者郭铁)3月13日,针对新京报“3.15”系列报导中触及的,标称河南东致实业有限公司出产的产品标明“一罐酸奶”实践为含乳饮料(详见3月12日报导《贱价“假酸奶”背面的猫腻:标明“酸奶”实为“小甜水”》),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商场监督管理局回复新京报记者称,已在接到告发后第一时间发动核对,对企业产品做了封存。
新京报记者近来查询发现,在电子商务平台,打着“XX酸奶”名号,本质却是风味饮品、含乳饮料的产品并不罕见。新京报记者随机购买的7款此类产品中,无一款酸奶产品履行的是GB 19302-2010《食物安全国家规范 发酵乳》。有4款蛋白质含量低于GB/T 21732-2008《含乳饮料》规范,3款可满意《含乳饮料》规范,但不管蛋白质仍是脂肪含量,均不契合《发酵乳》规范。
其间,标称河南东致实业有限公司出产的一款产品,用大字号在包装正面杰出“一罐酸奶”,下方小字提示为“生牛乳发酵酸奶饮品”,旁边面出产信息却写着产品类型为“发酵型含乳饮料(灭菌型)”。该产品履行的是《含乳饮料》规范,而非《发酵乳》规范,蛋白质、脂肪含量也未到达《发酵乳》要求。
河南东致实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该行为回复称,“东致一罐酸奶”是一款酸奶饮料,由于现已标明了“发酵酸奶饮品”,所以不构成误导。关于如此标明产品的姓名是否合规,该工作人员称,“详细我不太清楚,要问下技术部。”
据食物行业专家剖析,此类产品营养价值较低,本质上是一种添加了多种食物添加剂的“小甜水”,与酸奶不是同一种产品。有大型乳企技术人员奉告新京报记者,依照GB 7718—2011《食物安全国家规范 预包装食物标签公例》规则,风味饮料或含乳饮料产品包装杰出标明“XX酸奶”称号,但在包装正面不标明或在下方用不同字体和色彩标明“饮品”或“饮料”,均归于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法令专家觉得,此类行为涉嫌虚伪信息标明、成心诈骗顾客,严重者或构成诈骗。
针对以上问题,民权县商场监督管理局3月13日回复新京报记者称,已在接到告发后在第一时间发动核对,对河南东致实业有限公司产品做了封存,“正在依照正常程序发动查询,假如涉嫌违法会奉告”。